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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蓄冷技术应用的鼓励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0-19作者:金抡集团来源:浏览次数:729

早在 2005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划中提出,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重点领域中第三项建筑、商用和民用中,“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


2011 年国家能源局发布《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章节中明确提出“推广应用蓄冷、蓄热技术”。


201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在城市工业园区(商业园区)等区域,开展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示范,以光伏发电、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为基础,应用储能、热泵等技术,构建多种能源综合利用体系。鼓励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大型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大型蓄冷(热)、集中供冷(热)站示范工程,推动多领域电能替代,有效落实节能减排。


2015 年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把新能源微电网作为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机制创新的重要方向。多能互补,自成一体。将各类分布式能源、储电蓄热(冷)及高效用能技术相结合,通过智能电网及综合能量管理系统,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高效一体化分布式能源系统。


201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在“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章节中提出“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较大的电网,推广应用储能装置,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更多消纳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提高社会用能效率。”


201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主要任务为“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


2016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储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电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


2017 年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


此外,2015 年《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 年本,节能部分)》中列入“动态冰蓄冷技术”。2016 年《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节能部分)》中除“动态冰蓄冷技术”外,增加“高效水蓄能中央空调技术”,并继续入选《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 年本,节能部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名单中,也有较多涉及蓄冷内容。在民用空调领域,为使蓄冷空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管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确保工程质量,国家制订了《蓄能空调技术规程》。


2018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鼓励错峰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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